标题 | 衡阳常宁市2013年特岗教师岗前培训通知 |
内容 | 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湘教发〔2009〕28号)和《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试行)》(湘教发〔2009〕31号)的要求,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对我市2013年招聘的特岗教师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常宁市2013年招聘、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四天(2013.8.28——2013.8.31,第一天为报到时间). 2、培训地点: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常宁市泉峰办事处冷水村)。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1、师德与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师 职业道德规范。 2、专业知识与技能。主要包括课堂教学的设计与实施策略; 班主任工作理论与技能;校本教研与教师专业成长等。 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要包括新课程理念和新课程实施 策略等。 四、培训形式 采用专题讲座、经验介绍、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 五、培训费用 本次特岗教师培训的培训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资料费全部免收,由市教育局承担。 六、相关事宜 (一)所有参加培训的特岗教师培训报到时须带好以下证件、资料及物品: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人事档案、一寸同底彩照3张,交师训股用于办理工资关系。 2、生活与学习用品。 (二)培训要求: 1、特岗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制度,培训期间严格考勤、实行签到制。 2、培训学员要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培训活动,撰写培训心得。 七、特岗待遇 1.本科应届毕业生:男生2058元/月;女生2073元/月。 2.专科应届毕业生:男生1958元/月;女生1973元/月。 3.评聘了职称的可套职称工资。 4.等同于在编在岗教师工资升级。 5.办理“三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缴。 6.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为三年,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我市农村中、小学工作者,可入编转为公办教师。 7.培训联系电话:常宁市教育局师训股0734-7245733 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0734-7292035 常宁市教育局师训股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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