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沧市耿马县2014年特岗教师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临沧市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和《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相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耿马县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原则 (一)组织领导 耿马县成立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教育局和县纪委第三纪工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副局长和县纪委第三纪工委副书记等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面试评委组、监督组和后勤保卫组,具体职责如下: 1.面试评委组。在耿马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选定。评委共一个组,由领导小组组建一个由10人组成的评委库,由面试考生代表在评委库中抽取7位评委组成,评委组长由领导小组在抽取的评委中指定。 2.面试监督组。考室设监督员、计分员各1名,负责面试监督和计时计分。 3.后勤保卫组。主要负责面试考场的布置、后勤服务,面试考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面试考生与评委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要主动回避。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举止仪表,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质量。 二、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以各岗位数1: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具体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三、资格复审及抽签 (一)资格复审及抽签时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17:00资格复审;17:00--17:30抽签及交代面试相关事项。30日17:00前未参加资格复审者或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中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及抽签地点。耿马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资格复审方式及内容。复审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面试人员须持有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经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5月31日(星期六)全天。 参加面试人员于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7:30进入候考室进行封闭,8:00开始按抽签顺序面试。进入候考室封闭后,封闭至本人面试结束。 (二)面试地点:耿马县五华民小。 五、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自选所报学科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人教版)中的一个课时内容;答辩时间为5分钟,答辩题共两题,面试人员任选一题作答,内容重点是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学科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从教态度、思辩能力、教学能力。面试要求使用普通话。 六、程序及计分办法 (一)抽签。根据招聘岗位数及面试抽签顺序号参加面试。 (二)候考。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面试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考场,向评委交7份说课稿。 (三)抽取答辩题。答辩题共三套,在面试前由考生派代表抽取。面试前10分钟前向评委发放。 (四)说课。面试人员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五)答辩。面试人员根据现场抽取答辩题(两题中任选一题)进行作答,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六)计分。面试成绩由说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占60分、答辩占40分。根据评委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七)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七、纪律要求 (一)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室,不得泄露与面试内容有关的信息,若有违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除说课教案外,不得携带手机、书籍等进入考室。 (三)面试人员实行代码制,面试时只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况。 (四)面试人员若在封闭期间患病,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病重不能坚持者可以放弃面试到医院治疗。 (五)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进候考室,面试开始后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结束,面试人员被告知面试成绩后,请速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服务电话:0883—6127238(县“特岗”办) 监督电话:0883—6129606(耿马县纪委) 0883—6121879(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附件:耿马县2014年特岗教师面试人员名单 耿马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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