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集美大学2015年港澳臺侨本科招生简章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学校简介 集美大学系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办学始于着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师范学校,迄今已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培养了10多万海内外优秀校友。 集美大学是福建省较早具有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院校之一。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批准,我校自2003年起开始招收港澳台侨学生,并可单独对台湾招生;自2011年起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自2012年起可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自2013年起可以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统一考试招收港澳台研究生。 集美大学办学实力较强,办学条件完备。现有20个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覆盖5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8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7000多人。现有专任教师1500多人,其中正高职称200多人,副高职称580多人。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2个一级学科被列入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8个一级学科列入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7门省级精品课程,7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学校佔地面积2300多亩,校舍面积102万平方米,新校区入选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是全国高校唯一入选的项目。学校建有万兆高速校园网,图书馆建有数字信息检索中心,馆藏纸质文献250多万册,中外文现刊2700多种。 集美大学以「诚毅」为校训:「诚以为国,实事求是,大公无私;毅以处事,百折不挠,努力奋斗。」这是校主陈嘉庚先生留给集美学校的宝贵精神遗产。蜚声海内外的集美学村,曾经走过光辉而漫长的路程。今天的集美大学正以崭新的面貌开拓进取,迎接挑战,努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校党委书记:辜芳昭 校长:苏文金 校址:厦门集美学村(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邮编:361021 招生专业一览表
招生办法 一、教育部联招考试(面向港澳台侨学生) (详情可登陆:http://www.gatzs.com.cn/gatpz/index.do) (一)报名 1、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五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包括由内地(国内)移居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的人士。 2、时间 以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 3、地点及手续 联合招生办公室 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26,38627820 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0591)7843064 福建省厦门市考试中心 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政编码:361006 电话:(0592)5703106 (0592)5703107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九龙新蒲岗爵禄街十七号 电话:(00852)23280061 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 电话:(00852)2832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号嘉富大厦地下 电话:(00852)25650370 香港仔分社:香港仔大道223-227号利群商场地下4号 电话:(00852)28732213 筲箕湾分社:筲箕湾南康街18号康华大厦地下 电话:(00852)28854728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号 电话:(00852)27895888 观塘分社:观塘牛头角道300-302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 电话:(00852)23438243 荃湾分社:荃湾青山道189号地下 电话:(00852)24991433 大围分社:沙田大围村南道77-81号 电话:(00852)26917261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 电话:(00852)24755367 土瓜湾分社:九龙马头围道426-430号 电话:(00852)27132021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168地段 电话:(00852)26188188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 澳门中华教育会 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 电话:333611 澳门中国旅行社 澳门新口岸长崎街新华大厦10楼 电话:7998800 各报名站备有《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在国外的华侨考生向我国驻外使馆提出申请,经使领馆推荐报名。 报名时,考生须缴本人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缴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并缴付约合港币伍佰伍拾元的通用外匯作为报名考试费。 不便径往报名站者,可用通讯形式报名,提前将有关证明及报名考试费(另加邮资、代办费港币五十元)寄往考试的报名站,报名站会将有关表格寄上,考生应于4月上旬前将填就的表格寄回报名站。 报名后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二)填报志愿 1、考生可选择填报集美大学的四个专业志愿。 2、考生也可根据情况,填报集美大学的预科班。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类别满分以该类别考试科目成绩之和计算,即文史、理工类满分为750分,以《考试大纲》为命题依据。 2、考试时间 以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的5月下旬。 3、考试地点 广州 由联合招生办公室安排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厦门 由厦门市考试中心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澳门 由澳门中华教育会安排 (四)录取 7月上旬开始录取工作。我校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被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且考试合格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学习。 二、免试入学(仅面向香港、台湾学生) ■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报名方式及时间 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2月下旬—3月上旬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ecogd.edu.cn/lzbm/ks/index.jsp)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数据、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内容,并上传学习概览。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3月中旬—3月底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打印好的报名表格、考生电子相片(格式:JPG:大小:168*240像素,35K以内)、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学习证明材料(学习概览復印件、校长推荐计划表格等),并缴付报名费用。 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凭考生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代报者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代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二)填报志愿 (1)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需填报志愿。 (2)考生可选择填报集美大学的四个专业志愿。 (三)录取 7月下旬至8月上旬进入录取阶段。我校根据考生志愿以及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高级程度会考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决定学生录取与否。 最低录取要求: 除艺术、体育类专业外,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2、2、1、1」。 ■免试招收台湾学生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台湾居民身份证及《台胞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在台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到顶标级、前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在台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均标级。 2、报名时间及方式 (1)申请时间:每年5月初-6月下旬。 (2)申请方式:下载《集美大学免试招收台湾地区考生申请表》(可登录http://zsb.jmu.edu.cn招生信息栏下载),填写完整后与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以及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zsbbg@j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台湾地区考生免试申请」。(收到邮件后会立即回復,如未收到回復,请再次发送或致电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填报志愿 申请者可在公布的集美大学当年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四个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gatpz/)上「内地招收港澳台地区本科生第二批次高校简章匯总」中所公布的《集美大学招生专业》。 (三)面试及录取: 1、面试时间:每年8月下旬,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3、录取:我校根据考生志愿、结合学测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寄发《入学通知书》。 三、对台单招考试(仅面向台湾学生) (一)报名 1、报名资格:凡是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台湾青年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全年受理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报名。 3、报名方法 (1)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我校报名。 (2)函报。可以将报名材料寄往我校。 (3)电话报名。在参加考试前补交有关证明。 (二)考试 1、形式:笔试、面试、专业考试。 2、时间:每年于8月中下旬安排一次对台单招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将公布在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的通知通告栏,大致安排如下:
(三)录取 1、考试后成绩和录取名单于一周内公布,被录取者由我校寄发《入学通知书》。 2、凡参加入学考试者,其成绩尚未达到录取分数线,可以进入我校预科班学习。学习1年后,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本科专业学习。 相关事项 一、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二、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管理,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集美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其集美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上述报名录取办法若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符,请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三、学习与生活费用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年)
( 二)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年)
(三)生活费用:膳食费每月约人民币1200-1500元左右。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361021 电 话: 0086-592-6183371 6181301 传 真:0086-592-6185889 E-mail:zsbbg@jmu.edu.cn 网 址: http://zsb.jmu.edu.cn 相关链接 福建厦门集美大学网址:http://www.jmu.edu.cn 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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