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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关于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县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10年拟聘村民委(社区)及分配事项予以公告: 一、拟聘村民委(社区)共33个 阿舍乡(4个): 巨美村民委 阿吉村民委 坝心村民委 地者恩村民委 平远镇(4个): 木瓜铺村民委 尧房村民委 丰湖社区 新平社区 稼依镇(2个): 小石桥村民委 大尼尼村民委 维摩乡(4个): 倮可腻村民委 斗果村民委 普底村民委 碳房社区 江那镇(4个): 书院社区 嘉禾社区 秀源社区 锦山社区 者腊乡(1个): 克坵村民委 干河乡(1个): 卡吉村民委 盘龙乡(2个): 腻姐村民委 明德村民委 阿猛镇(3个): 顶坵村民委 租那村民委 阿绞村民委 八嘎乡(4个): 保地村民委 平寨村民委 梅子箐村民委 半夜寨村民委 蚌峨乡(2个): 南屏村民委 科麻村民委 平远华侨管理区(1个): 和侨社区 稼依华侨管理区(1个): 桑源社区 二、具体分配事项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2、高分优先原则。 (二)拟任职位 拟选聘的3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后,正式党员原则上任村(社区)总支(党委)书记助理,其余人员任村民委(社区)主任助理。 (三)分配程序及方式 此次选聘分配采取自主择岗分配的方式进行,由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党员加分、民族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等额确定的33个拟聘村民委(社区)中自主确定一个村民委(社区)作为任职去向,成绩并列的人员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选择顺序。每位拟聘人员选择村民委(社区)只能进行一次,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且不得更改。 (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8月30日上午8点30分。 地点:砚山县委党校。 三、其他事宜 选聘工作严格按要求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拟聘人员选村的登记、备案工作。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砚山县人事局 2010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