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丰都县2012年选派大学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
内容 | 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丰都县委员会 丰都县2012年选派大学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简章》和《关于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县2012年选派到建制村、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服务机构工作的大学生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选派到建制村工作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2年3月20日下午3:00前到丰都县党政办公大楼601报到,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选派到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服务机构工作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1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丰都县第二行政办公大楼9楼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906号办公室)报到,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选派到建制村工作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2012年3月21日上午08:3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得携带自荐书等材料)到中共丰都县委党校三楼候考室报到。未按指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者,取消面试资格。选派到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服务机构工作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的同时进行面试。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宣布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选派到建制村的于2012年3月22日上午7:15点到丰都县宏声广场旗杆处集中参加体检。其余选派大学生于2012年3月23日上午07:15前,到丰都县宏声广场旗杆处集中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报到点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请自行下载《重庆市丰都县2012年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政审考察表》(附后)。考生系应届毕业生可委托所在院校党组织政审考察;考生系“西部志愿者”,可委托服务单位政审考察;考生系往届毕业生的可委托考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审考察,同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选派到建制村的考生,政审材料请于2012年3月26日前交到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其余考生于2012年3月26日前交到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双面打印) 1、《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招录简章中下载)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准考证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有关要求: 1、关于应届生学历学位证明的问题:考生就读学校是大学的,必须出具大学开的证明,学院证明无效;考生就读学校是学院的,必须出具学院开的证明,系上证明无效。即:学历学位证明上加盖的公章要与将来颁发给你的毕业证上面加盖的公章保持一致。 2、往届生中由于贷款等原因在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须参照应届生相关规定,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 3、所有在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派资格。 (二)体检有关要求 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 建制村考生:联系人:杨相玲 联系电话:(023)70605998。 乡镇事业单位考生:联系人:周素珍 联系电话:(023)70738527 特此通知 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丰都县委员会 2012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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