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汕尾市陆河县选聘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公告 |
内容 |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陆河县委组织部决定选聘一批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名额共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志愿到农村(社区)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5、参加广东省组织的“三支一扶”活动的大学生,需提供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组织推荐信;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予参加选聘。 二、待遇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享受如下待遇: (一)列为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编制由县编制部门下达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单列管理,挂靠在县委组织部,专门用于经组织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在村(社区)任职期间,由县委组织部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人事档案由陆河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 (五)县、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逾期未参加体检者取消选聘资格,体检标准和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等出现缺额情况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天。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发放《聘用通知书》并进行培训上岗。被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手续。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四、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从陆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陆河县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到陆河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政府大楼503房,电话:0660-5521046)报名或用发电子邮件到LHZZB001@126.COM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7日-8月22日。报名应聘人员须准备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网上报名请通过邮件发送照片。报名时,须带报名申请材料:应届毕业生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者可在领取准考证时,带报考申请材料来审查) 本公告由中共陆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陆河县政府网(http://www.luhe.gov.cn/)。 中共陆河县委组织部 2012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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