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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13年4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花都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220办公室(地址:新华街迎宾大道89号)领取准考证。 代领准考证者需携带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如携带户口本则需同为户口本内亲属),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笔试时间定于4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时举行,笔试考场设在广州市花都区技工学校(地址:花都区新华街秀全路5号),考试当日车辆禁止驶入学校,请各位考生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前往。 注:请各位考生携带2B铅笔等考试用品。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7日 附件1:2013年广州市花都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开招聘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参照:/uploads/202504/02/STRONGBR STRONG附件2:2013年广州市花都区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名单5355.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