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山州文山市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 ||||||||||||||||||||||||||||||||||||||||||||||||||||||||||||||||||||||||||||||||||||||||||||||||||||||||||||||||||||||||||||||||||||||||||||||||||||||||||||||||||||||||||||||||||||||||||||||||||||||||||||||||||||||||||||||||||||||||||||||||||||||||||||||||||||||||||||||||||||||||||||||||||||||||||||||||||||||||||||||||||||||||||||||||||||||||||||||
内容 | 文山市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4〕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文山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文山市2014年计划拟选聘大学生村官20名(其中:男10名,女10名),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拟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省选聘办确定报考我市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有40名(其中:男20名,女20名),根据电话、邮件通知后的结果,已有自动放弃考生,现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递补,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二、资格复审、面试程序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8月18日以前。 (二)地点: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文山市政务中心9楼)。 (三)资格复审的内容、方法: 1.资格复审是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与报名信息或选聘是否相符的审查。 2.资格复审中,由于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相关规定办理。 3.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考生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册(或户口迁移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或工作证(未领到毕业证的需出具由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开具的证明)、就业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加分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与考生有关的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人员必须出具用人单位的意见。 以上材料需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限内送达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一般为2∶1,当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计划数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上午8:00,面试具体地点由市选聘办负责电话通知每一位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相关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考察,全面考察了解考生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基本要素;重点查看应聘人员是否清楚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待遇、相关政策;重点了解考生对到村担任村官的认识理解、心理预期、思想准备以及将来打算等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指定地点。按照签到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经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对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拟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提出拟体检人员。市选聘办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985’、‘211’工程”院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优先选聘),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报经州选聘办审核后确定拟体检人员。 四、体检、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在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同时顺延取下一名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者凭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档案卡(原件),报市选聘办,免除体检费用。其余报考人员体检费用自付。 (二)聘前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名单由省选聘办统一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同时,我市在云岭先锋网站(文山市党建)http://zswldj.yn.gov.cn/newXJ/default.aspx?departmentid=1163,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七之乡网)(),同步进行公示。 五、聘用和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按照省选聘办审核确定的选聘人员。由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监督 整个选聘考察工作过程,将在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文山市纪委、监察局:0876-2616068 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0876-12380 咨询电话: 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0876-2146000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183986 文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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