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山州西畴县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 ||||||||||||||||||||||||||||||||||||||||||||||||||||||||||||||||||||||||||||||||||||||||||||||||||||||||||||||||||||||||||||||||||||||||||||||||||||||||||||||||||||||||||||||||||||||||||||||||||||||||||||||||||||||||
内容 | 西畴县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4〕9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西畴县2014年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6名(男性8名、女性8名),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拟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确定报考我县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共23名。具体名单如下:
二、资格复审、面试程序 (一)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8月18日(双休日除外); 地点: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 2.资格复审内容 重点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与报名信息或选聘条件是否相符。凡因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凡填报虚假信息,在审核时个人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加分证明材料等。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人员必须出具用人单位的意见(原件)。以上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 (二)组织面试 1.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结构化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县选聘办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对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心理预期、思想准备及将来的职业规划、出路打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认知水平等。 4.面试相关要求 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集中核对身份信息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向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否则按相关规定办理;凡不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提出拟体检人选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报州委组织部审核。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选拔: 1.“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研究生或“双学位”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受“优秀学生干部”表彰; 4.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 5.自愿回原籍。 四、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委托县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的选聘前公示。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县选聘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顺延取下一名进行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其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者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报县选聘办,免除体检费用。 五、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省选聘办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上进行公示,同时,我县在西畴县党建网(http://zswldj.yn.gov.cn/newXJ/default.aspx?departmentid=1161)、西畴政务网(http://www.xczw.gov.cn)同步进行公示。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按照省选聘办审核确定的选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工作 资格复审时,若有放弃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80分)的人员中进行递补;因体检、公示等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或是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选聘人员签订合同后7天内未到岗出现的空缺,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整个选聘过程,将在上级组织、人社部门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及时受理选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西畴县纪委监察局:0876-7622306 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0876-7622507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626198 咨询电话: 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0876-7622507 西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876-7626198 西畴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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