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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威海市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考察工作通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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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威海市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人员范围
    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办公室公布的《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人选名单》中报考威海市职位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
    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7:00。
    (三)集合地点
    威海市环翠楼广场(威海市统一路环翠楼公园东门前)。
    (四)乘车路线
    从威海市长途汽车站(火车站),选乘K3路、108路、31路、110路西线或119路公交车,到“环翠楼”站下车,步行至路西环翠楼广场。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请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及早动身,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
    2、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体检费用约40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直接交付体检机构(多退少补)。
    3、报到后,领取专用信封,写好姓名,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4、考生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集中体检,不得单独行动,不允许亲友跟从陪同。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违者取消选调资格。
    5、考生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不能作为本次体检结论。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需空腹进行,注意当天早晨不要进餐、饮水。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将会影响选调。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市选调办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市选调办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费用考生自理;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10、报考人员请于5月20日上午9:00前,编辑确认短信,发送至15154009008。参加体检人员,发送“身份证号码+姓名+确认参加体检+毕业院校名称+位于**省**市**县(市、区)”。放弃体检人员,发送“身份证号码+姓名+自愿放弃体检考察”,同时需提供书面放弃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放弃体检考察原因,签字按手印并注明日期。书面声明5月20日上午12:00前传真至0631-5231139,原件通过EMS等方式,邮寄至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新威路1号)组织三科,邮编264200。
    11、参加体检人员5月28日前未接到需复检电话通知的,即为体检合格。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
    5月底至6月上旬,省内高校集中在6月1日—4日进行,由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提前联系确定时间。
    (三)有关要求
    1、体检结束后,即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对需要补检以及申请复检的人员,可先进行考察,待考察结束后再行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时间范围内,请考生在就读院校等待考察,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市选调办)。考生应掌握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院系党总支负责人、辅导员(导师)等同志的联系方式,以便考察组及时取得联系。
    3、实地考察时,考察组将收回《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审批表》(一式三份),请提前填写好,并联系相关负责部门盖好印章。
    联系电话:0631-5231174,传真:0631-5231139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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