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咸宁市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考核和体检工作公告 | ||||||||||||||||||||||||||||||||||||||||||||||||||||||||||||||||||||||||||||||||||||||||||||||||||||||||||||||||||||||||||||||||
内容 | 根据湖北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咸宁市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考核和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1)。 二、考核和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8月3日(星期三) 2、地点:咸宁市中医医院 三、考核和体检方式 所有入围考核对象均先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再进行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核采取集中面谈的方式进行,了解考核对象的应聘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纪律观念、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能力等,重点考察其是否适合从事农村工作。 四、考核和体检需携带相关证明及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登记照2张(1寸) 五、有关要求 1.请各考核对象于8月3日上午8:00以前到达咸宁市中医医院,考核前先进行体检,体检完后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考核。 2.请各考核对象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与咸宁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取得联系,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请考核对象严格按照《体检须知》(见附2)做好体检前准备。 联系人:肖 旋 0715-8126242 15871951351 叶国平 0715-8126242 15997960986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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