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度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前集中报到的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部队: 为做好2014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现就安置前集中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范围 2014年度符合到济宁市安置的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4年5月13日—5月21日(周六、周日休息,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到地点:济宁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院内3号楼503、505室,联系电话:0537—2967923)。 三、报到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一般性材料。1、有效期内的军官证(转业证)或身份证;2、转业干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3、结婚证及配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随迁家属、双军人双转、单转的除外)或父母、配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二)因配偶到市直安置的转业干部需提供的材料。配偶现在或随军前在济宁市直或中央、省属驻任城区、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度假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四区”)单位工作的,需提供配偶现在或随军前工作单位证明、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以下简称“四证”)。 (三)因父母或配偶父母到市直安置的转业干部需提供的材料。父母一方在市直或中央、省属驻“四区”单位工作的;配偶为独生子女,其配偶父母在市直或中央、省属驻“四区”单位工作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或配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或离退休证明材料;2、配偶(未婚干部除外)为独生子女的有效证明以及父母或配偶父母户口本。 (四)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转业干部随调家属需提供的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编制卡》原件或盖有当地编办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2、当地机关事业保险处出具的个人保险账户和缴费记录(二者缺一不可)。 (五)奖励材料。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转业干部,请提供部队通令奖励原件,同时提供证书、证章。 (六)根据需要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到方式 (一)由转业干部本人携带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到济宁市军转办报到。 (二)《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登记表》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或“军转安置”栏下载,并如实、详细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报到时一并交市军转办。 (三)属县市区安置的转业干部,《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登记表》随档案一并移交各县市区军转办。 (四)以上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均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1份。 五、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市军转办报到。 2、拟在机关、事业单位安置的转业干部随调家属,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视情况做调整安置或退档处理。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转业干部,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证书和奖章者,一律不计入档案考核分数;经查实弄虚作假者,除通报批评外,取消选岗资格,在剩余计划中做指令性安置。 4、对补充的相关材料或报到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做相应处理。 济宁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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