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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双考”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将今年军转干部面试有关问题和要求通知如下: 1、第一志愿填报下列单位指标的人员,需要参加面试: 正团职干部:填报市信访局的。 副团职干部:填报市委宣传部、市高桥监狱的。 营以下及技术干部:填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检察院(1)、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审管办、宁波杭州湾新区的。 2、面试时间:10月21日下午14:00。 3、面试地点:市人力资源大厦(兴宁东路228号)A座三楼 4、面试要求:请军转干部本人携带军官(警官)证或身份证,务必于10月21日下午13:30前到达面试地点指定的候考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宁波市军转办 201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