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大学艺术类专业2015年招生简章(省内)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点击查看:2015年全国各大院校高考招生专题(持续更新)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02年。现有艺术学院、人文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等33个学院,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96个及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学科专业涵盖艺术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以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为主体的办学体系。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具有近60年的艺术专业教育办学历史。现有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数字媒体七个教学系,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音乐、美术2个领域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绘画、摄影、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等16个本科专业。有教授、副教授80余人,讲师1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5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省核心专家1人,省管专家2人,校学术学科带头人4人,中青年学术骨干4人。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办学信誉好。 2015年贵州大学将面向贵州、湖南、湖北、山东、山西、黑龙江、江西七省招收国家统招计划内艺术类专业普通本科生(四年制)490人。其中贵州省内招生310人。 一、招生与报考条件 符合《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省内)
备注: 1、以上为我校艺术类在贵州省内拟招生专业、计划数,最终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音乐表演专业按声乐、器乐[键盘、管弦(含电声)、民乐)]专业方向计划数录取。 三、各专业评分办法 1、音乐、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2、戏剧影视导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评分办法:①面试:由5个专业教师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成绩;②笔试:闭卷考试,考生独立完成。 3、美术类按省考要求执行。 (以上考试过程全程进行现场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4年12月1日至15日在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打印的《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到考点院校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并领取专业准考证。 (1)《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一份; (3)本人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 (4)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2、考生现场报名及考试时间
五、成绩查询 省招生考试院于2015年2月10日前公布省内艺术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并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和考生成绩分布等信息,考生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www.gzszk.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及专业方向成绩(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元/年):10800。 住宿费标准(元/年):300、800、1150。 (以上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8292075 (兼传真) 招生网址:rso.gzu.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 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太慈桥校区) 联系电话:0851—5115169(兼传真) 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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