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衡水市“三支一扶”招聘(预)公告 |
内容 | 为了做好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7年衡水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95名,具体岗位信息见《衡水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河北省生源2016届、2017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报名 (一)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7月9日8点30至7月13日17点30分前自愿报名。 (二)报名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南大厅东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处。 (三)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填写无误的《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四、招募考试 笔试时间为7月18日上午9点00分?11点3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可于7月18日前登录“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通告”栏查询考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安排通知,并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公布考生成绩及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根据岗位需求目录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考生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专业对口者优先录用,学历较高者优先录用,服务地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者优先录用,特困生优先录用。 有以上相关情况的考生,请务必在报名时,同时递交齐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招募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印发)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通知。 七、人员确定 审核体检合格人员后,报河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 八、招募培训 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地点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通知。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九、其他事项 (一)“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待遇、期满就业、日常管理等事项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如服务岗位在招募环节出现空缺,按照相应报名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递补。 (三)“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实施工作的每个环节进程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hs.hrss.gov.cn/)上“通知通告”栏中的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登陆网站查询。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培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联系电话:0318-2105566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 2017衡水市“三支一扶”招聘95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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