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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规定,在云南省参加2007年云南教师资格考试的非师范专业的学员要取得教师资格证,首先必须通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并通过取得合格证后,向各地区教育局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里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试讲,试讲通过后由云南省教育厅盖章颁发全国通用的教师资格证。 2007年云南教师资格考试试讲流程: 1、说课∶抽题后当场拟写说课稿,稿纸统一发给,撰稿时间90分钟,说课稿的字数必须在1200字以上。 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超时将酌情扣分。 2、面试∶说课后,专家组根据说课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申请人答辩。 面试题目不少于2个,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试讲∶面试后进行试讲环节。 试讲内容包括: (1)、教材所处的地位及作用 (2)、教学目标及确定依据 (3)、教学重点、难点及确定依据 试讲中考查的重点: (1)、课程资源的开发及有机整合 (2)、心理调节的方法指导 (3)、知识建构的方法指导 (4)、教学方法的选择及依据 (5)、灵活教法及促进学生发展的实效性 (6)、各种教学手段的合理选择及有效运用 (7)、创设问题情景导入、激发兴趣诱发探究 (8)、学生主体积极参与、师生关系和谐互动 (9)、善于扣紧教学重点、有效突破教学难点 (10)、贴近生产生活实际、体现理论联系实际 (11)、关注过程与方法、培养创新与实践能力 (12)、重视即时反馈、倡导激励发展性评价 (13)、引导学生意义建构知识结构 (14)、教育理念新、理论素养高 (15)、教态自然亲切、语言清晰富感染力、教学基本功扎实 (16)、教育机智、教学个性特色突出 以上为标准试讲流程,各学员到自己学校或者户口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试讲时,当地教育局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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