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07年玉溪市导游人员年审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提高导游人员业务素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旅游条例》和《云南省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与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2007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于2008年4月中旬进行,本次导游年审采取年审培训和年度考核审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审分培训考试和年度考核验证两部分开展,市旅游局行业管科负责年审考核验证工作,市旅游培训中心负责年审培训考试的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1、凡在本市国内旅行社2007年12月31日前领取导游IC卡的专、兼职导游人员。 2、持《玉溪市旅游景区导游证》的人员(2007年12月31日前领证)。 二、年审考核内容: 1、旅行社组织的素质培训情况(旅行社提供) 2、导游执导纪录和导游服务质量情况(旅行社提供) 3、有无违反有关法规、规章和按《导游年审办法》应受处罚的行为(质监所提供) 4、导游年审培训考试成绩(培训中心提供) 三、年度提交材料 1、《导游证》IC卡(原件) 2、《玉溪市景区导游证》(一份) 3、《云南省导游人员年审报告书》 4、《导游人员年检汇总表》、《旅游景区导游人员年审汇总表》 四、具体要求 1、凡参加年审的人员必须先参加年审培训考核 2、各国内旅行社须在报名参加培训的同时,携《导游人员年审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统一提交到玉溪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逾期和不以单位统一上报的不予受理。 3、各县区旅游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持有旅游景区导游证的人员参加年审,并在报名参加培训的同时,携《旅游景区导游人员年审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统一提交到玉溪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逾期和不以单位统一上报的不予受理。 4、2007年全市导游人员年审结果由市旅游局统一进行公告。 五、报名和交费时间:第一期4月14日 第二期4月21日 六、报名地点:市旅游局培训中心 七、年检培训费用:严格按照省发改委(云发度收费[2006]1033号文件)标准执行240元/人(含资料、课时费)。代收刷卡费20元/人。 八、培训地点:玉溪中保公司大会议室东风南路8号 九、培训时间:第一期4月15日——4月18日 第二期4月22日——4月25日 十、培训内容: (一)2008年玉溪旅游发展重点计划 (二)全国人大颁布的从2008年元月一日生效的新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 (三)云南省旅游局1、4、5号公告 (四)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知识讲座 (五)常用急救知识 (六)民族歌曲 联系电话:0877—2067404(行管科) 0877—2067403(培训中心)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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