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禄劝县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安排,结合禄劝县实际,现将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和没有参加教育教学实践的师范类申请人必须报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23日至4月10 日(法定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禄劝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报名时需审验证件: 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合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或成绩表。 4、收费: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4、测试时间:2009年4月19日(4月16日至17日领取课题)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认定时间(法定假日休息): 2009年 4月22 日至5月29日; 2009年7月6日至16日(受理应届毕业生)。 2、办证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A.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填写;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7)小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三张及电子照片文件(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9KB); B.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C.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提供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D.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和没有参加教育教学实践的师范类申请人提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 咨询电话:0871—891275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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