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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红河州泸西县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
内容
    各乡镇中心校区、县直属学校及社会相关人员: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省州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及指示,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执行教师持证上岗的规定,现将本次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种类
    1.认定范围:
    ①中、高等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②没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的教师;
    ③符合云教人[2004]8号文《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社会人员(非师范专业类的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认定种类:
    高中、中专、实验实习教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办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学历
    ①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分别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或其它专科以上学历;
    ②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③申请高中、中专教师(含高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实验实习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历或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普通话
    按照《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3.教育学、心理学
    非师范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或变更高一级教师资格证人员必须具备类别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4.身体条件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标准。
    5.其它
    非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和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相符的人员应参加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报名方法、时间及现场确认地点
    1.报名方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从2011年开始,所有种类的教师资格申报统一改为网络申报,其步骤如下:
    ①泸西县本地户口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http://www.jszg.edu.cn/);
    ②点击《网上申报》板块,按照教师资格申报的提示,完成个人注册和相关信息录入,检查核实无误后提交;
    ③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修改部分信息,根据注册名登录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上贴照片必须是114×156像素);
    ④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信息确认时间段内,申请人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个人申报信息现场确认。
    2.时间规定
    ①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4月21日至5月4日;
    ②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3.确认地点
    泸西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36625034)。
    4.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员必须在2011年4月21日至5月4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②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你进行现场确认,请你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③一般情况下,你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你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申报时记好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④现场确认时需要查验身份证、学历证、“两学”考试、普通话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体检表、思想道德鉴定表,请你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⑤2011年各级认定机构通过网络认定教师资格,并完成证书编号打印工作的时间是2011年7月20日前,请你按照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四、现场确认交验材料
    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社区)填写),
    6.《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只填个人信息,统一体检);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非师范专业人员);
    8.本人五分免冠彩色正面近照1张。
    六、其它1.讲课、说课、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文件材料执行。
    3.各相关学校、单位接此通知后,务必做好宣传、转发、张贴等工作。
    4.需要补发、换发证书的,参照教资字[2009]17号执行。
    七、纪律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资料,严格按认定要求、流程及时准确完成规定事项,如出现徇私舞弊、弄私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教师资格认定思想鉴定表;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泸西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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