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阳市教育局2012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安排 | |||||||||||||||||||||||||||||||||||||||||||
内容 | 一、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基本要求 1.凡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具备下列条件,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实践)合格;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3.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贵阳市的社会人员(含户籍、人事档案在贵阳的社会考生和贵阳市的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 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申请人,请联系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贵阳市教育局2012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安排 1. 申请人准备材料及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4月16日-5月25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网报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25日晚上11:00,请申请人尽量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特别提醒:申请资格种类是“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社会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贵州省”----“贵阳市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请选择“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资格初审及领取报名表格 报名登记及领表时间:2012年5月14日—25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学历证书、两学合格证或成绩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及户口薄(或档案、户口托管到本地人才市场的有关材料),到“市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登记领取相关申请表格、档案袋,按要求完成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 特别提醒:截止时间是5月25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 (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5月28日----6月1日 9:0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油榨街贵阳电大培训处) (3)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资格认定人员所填写的表格仍然沿用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以上九项材料除第1项外,请按顺序装订,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4.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及资格终审 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员(包括非师范类毕业及缺本科阶段教育实习环节的申请者),由市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考试合格后进入材料终审阶段。本年度面向社会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即面试、试教)拟安排在6月9日进行。根据实际人数,也可顺延分批次进行。 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终审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在网上发布结果以通知申请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2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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