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铜仁地区玉屏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各学校: 为做好我县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的对象和范围 1、在职教师中还未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及岗位变动未重新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人员。 2、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自愿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黔教办师〔2012〕119号及铜教发〔2012〕62号文件,我县今年将继续实行“网报”认定工作,即申请人员不进行现场报名,直接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具体申报程序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说明(附件1)办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执行。依照《贵州省面向在职教师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开展认定工作。 三、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 1、4月16日—5月16日:网上申报时间; 2、5月15日—5月17日:现场确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5月18日—6月5日:各认定机构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对在职教师进行教学考核,对社会申报人员进行教学测试与考核。 4、6月6日—7月10日:完成认定、发证。 四、其它要求 1、申请认定人员统一在铜仁市教育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认定机构不再发放相关表册),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定机构,认定工作结束后,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2、认定费用严格按照省、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和规定执行。 3、依法认定教师资格,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认定条件,坚持同一标准,严把政策关,杜绝不正之风和违纪认定现象发生,对违规违纪操作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说明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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