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度广东省中山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42 号),现将我市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9:00-8月1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我市定于2012年8月13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考生或单位持附件要求的报考材料到市考试院受理处进行报名确认并交费(缴费方式:①使用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信用卡缴费;②开具《中山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完成报名手续。地点:中山市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口,电话:88230675。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1月3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1月3日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务必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场设置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29日9:00-11月2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四)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考生证书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发放,发放时间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gdzs.lss.gov.cn)公告。 (五)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附件:2012年度广东省中山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2012年度广东省中山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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