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烟台市芝罘区教师资格两课考试合格人员和师范类申请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工作通知 |
内容 |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2011年起,全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全面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申请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的办法进行认定。为保证芝罘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申报、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人员范围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的范围为2012年在芝罘区报名参加心理学、教育学考试,面试及体检合格人员(凡未接到芝罘区教体局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体检均为合格);2012年5月已在芝罘区现场报名的师范类申请且体检合格人员(凡未接到芝罘区教体局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体检均为合格)。 二、网上申报程序 1、网上申请报名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务于9月14日至9月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申请人网上申请报名时,务必选定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人一次性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为芝罘区教体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为烟台市教育局。以上人员的现场确认点均为烟台市芝罘区教师进修学校。 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受理 申请人须于9月18日(高中、中专)、19日(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到芝罘区教师进修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本人(不得委托他人)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打印)。 5) 《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网上打印)。 6)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时上传的同一底版,办理教师资格证用)。 师范类申请人员还须携带报到证复印件1份、学业成绩单复印件1份(含心理学、教育学考试成绩及实习成绩)。 芝罘区教体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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