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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改领导小组,有关县(市)职改领导小组: 《关于泉州市企业政工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报告》(泉企政职[2012]2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泉州市第六届企业政工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第二次会议评审通过的潘永莺等6位同志企业政工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吴智娜等20位同志企业政工人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请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一.政工师(6人) 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潘永莺 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客运第二分公司:董毓新 泉州市城市地下管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王 维 泉州华联集团总公司:张家平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李 玲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吴青鏖 二.助理政工师(20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分公司: 吴智娜、林 靖 福建省南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陈冬花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涂连盛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何安娜 泉州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黄伟栋 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公司:章伟栋、董 正 福建省泉州农房公司:洪献宫 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安溪公司:陈安辉、林金城 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晋江公司:高小华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施锦川 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谢菁菁、郭孟盈、蔡丽清、潘 晋、 于 靖、隋 琳、苏 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