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南师范大学2013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有关学院: 2013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相关学院按照人事处发布的《关于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简称《认证通知》)的有关要求,组织本单位2011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和2008级农村教育硕士开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学院按照人事处《认证通知》要求,确定本单位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硕士毕业生名单(已有教师资格证者无需重复申请)。4月17日中午下班前,将本单位《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稿交至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文渊楼110室),并领取申请人员照片(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学院、身份证号)。 二、组织申请人员按《认证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填报相关表格等。4月30日下午5: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申请材料按要求交至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需报送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要求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B4纸双面,本人填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B5纸单面); 3.《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1份(B5纸双面); 4.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B5纸复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1份复印件(B5纸复印); 6.成绩表1份,盖有学院和研究生学院管理公章(A4单面)(成绩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打印,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在管理系统中没有录入成绩的学院尽快录入,尤其是教育学、心理学和“实践教学”成绩)。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上述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打印(务必按照指定规格),并按照填写样表手工填写。 2.证件或材料上姓名等信息不一致者,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材料所用纸质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为同一底版。 4.材料整理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姓名拼音字母顺序排序; (2)身份证原件、普通话原件、照片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按照姓名拼音字母顺序排序; (3)报送材料中“2-6”的纸质件或复印件按序排列好,在左上角平订,一人一套装入个人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学院、专业、申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材料“1”和档案袋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姓名拼音字母顺序排序。 5.其他事项参见人事处网站《认证通知》。 2013年符合办理教师资格证教育硕士名单如下; http://www.htu.cn/s/55/t/318/d3/36/info54070.htm 研究生学院 2013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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