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省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内容 |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8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客观题)、《法学基础知识》(客观题)、《价格政策法规》(客观题)、《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客观题)、《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主观题)5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7日 上午8∶30—11∶00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15∶30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价格政策法规 9月8日 上午9∶00—11∶30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考试成绩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二)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一)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6月18日9∶00至7月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6月20日9∶00至7月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3年6月19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7月2日16∶00。各市应于2013年6月8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上传电子版。应试人员可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9月2日至8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各市务必将审核的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通知到每一位应试人员,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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