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规定,现对今年申报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中、初级专业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9日至9月17日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冼红珊 联系电话:2829904 邮政编码:526060 联系地址:肇庆市西江北路教育大楼 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黄蔚文 联系电话:2271230 邮政编码:526060 联系地址:肇庆市信安路9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室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9日 2013年小学高级、一级、二级教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http://www.gdzq.hrss.gov.cn/html/5199z56374.html 2013年中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http://www.gdzq.hrss.gov.cn/html/5199z56374.html 2013年中专助理讲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http://www.gdzq.hrss.gov.cn/html/5199z563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