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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龙泉市教育局关于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内容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现将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权限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由龙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丽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和组织认定。
    二、认定对象
    户籍或人事档案在龙泉市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学历要求: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要求:语文学科申请对象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均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持有《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13年10月1日至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区分“全国统考”及“非全国统考”(原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者和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报名入口。报名前请下载《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引》(附件1),并认真阅读,按《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引》操作程序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现场确认:10月16日至18日到龙泉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科现场确认。逾期不来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
    五、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精神,对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试人员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每人280元。已经取得《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员不再组织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六、审报材料
    现场确认时请申请人员携带下列审报材料: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络报名时下载,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盖章确认);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络报名结束后直接从网上下载,复印成A3幅面双面单张,并在承诺书处签名);
    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根据下列第七款体检要求上交表格)。参加统一组织体检的人员请交纳体检费70元/人;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科毕业后取得非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文凭的还需带师范专科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需提供《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0. 照片4张(与网上报名用的同底版照片,2寸)。
    七、体检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个人自行安排(指定到龙泉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必须在现场确认前完成,现场确认时将体检中心签章的体格检查表连同上述第六款的材料一同上交;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由龙泉市教育局统一组织:11月2日早上7:00时空腹到龙泉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八、测试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应按规定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素质笔试和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考核面试。已取得《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不需进行测试。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测试时间:11月2日,测试地点: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于11月1日下午14:30时到龙泉市教育局二楼计财科缴纳考试费280元,16:00时在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开会,11月2—3日在龙泉市实验小学进行笔试和面试。
    九、龙泉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科联系方式:
    电话:0578-7123271
    邮箱:xzxk@lqjy.com
    QQ:168138255
    

龙泉市教育局
    

2013年9月25日
    附件1: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附件2: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引.doc》和《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来源于浙江省龙泉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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