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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北民族大学201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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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成为西北民族大学2015级研究生,为便于你做好来校的准备工作,顺利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你认真阅读本《入学须知》,也可于2015年6月下旬到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版块查看,并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一、报到时间:2015年9月4日8:00-21:00
    二、报到地点: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新村校区体育馆
    三、报到材料:
    1.《录取通知书》;2.硕士生须提供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博士生还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右上角请注明录取通知书编号);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身份证原件;5.准考证原件;6.一寸红底标准彩色免冠照片八张(备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及12位验证码。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2014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还须上交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四、户口迁移:
    1.定向生不转户口关系;其他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
    2.《户口迁移证》必须是公安部统一印制并带有防伪标志的新版《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必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填写须用碳素笔或微机打印,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并且必须有身份证号码,各项目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处必须加盖户口校正专用章;户口必须用汉字填写,每证只限迁移一人,不准合迁。
    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西北民族大学。
    五、党团员关系: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学习、工作单位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甘肃省外考生转至“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内考生转至“中共西北民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共青团西北民族大学委员会”,由本人带至学校,报到第一周交所在学院收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市、区、旗)级以上党组织开出。
    六、新生档案:
    新生凭我校的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因故未将档案交至我校的新生必须于7月15日前将档案邮寄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录取为原单位定向的在职人员,不转档案。
    七、新生交费:
    1.研究生在我校上学期间,须按规定缴纳培养费,具体查询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
    住宿费等费用按我校有关规定缴纳(公寓用品自带或到校后自愿购买)。(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100元人民币)
    2.新生交费主要采用银行代收方式进行。请新生在报到前将培养费、住宿费等费用足额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西北民族大学联名卡(该卡已经随本《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寄发本人),学校统一按收费标准将学生应缴费用划入学校专用账户,我校不收现金,发票在报到当日发放。(具体详见《中国建设银行西北民族大学联名卡使用说明》)
    八、住宿安排:
    研究生(硕士、博士)由学校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凡住宿研究生必须遵守学校公寓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走读,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走读申请表》,并于入学报到两周内集中办理走读申请,过期不予办理。所有生源地为兰州市的博士生均不安排宿舍。
    九、家庭经济困难调查:
    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入学报到第一周交于学院。
    十、固定工资收入调查:
    所有录取类别为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除外)的研究生必须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证明表》,于入学报到第一周交于学院。
    十一、婚育状况调查:
    所有新生都须填写《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应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或本科所在院校加盖公章,往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加盖公章,请在报到后第一周交相关学院。
    十二、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学校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十三、助学贷款:
    1.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须在报到前填写《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表》和《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情况调查表》,具体申请时间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符合条件者由学校审核后报银行审批。
    2.来自生源地已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省份(江苏、甘肃、陕西、重庆、湖北、新疆、内蒙古、贵州、云南、浙江、山东、江西、四川、安徽、青海、海南、 广西、山西、河北、上海、辽宁等)的新生,请在当地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四、其他:
    1. 新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请不要提前或推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于报到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拟报到时间,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期满后须持有关证明材料方能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而又未提出申请者,将被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 2015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为基础理论强化培训(初试成绩达到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的无需培训)。培训地点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音乐学院和舞蹈学院的考生培训地点为中央民族大学),请各位考生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入学须知及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具体查询这两所高校预科教育学院网页),及时办理报到相关事宜。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须遵守培训学校的校纪校规,认真学习,经考核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方能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3.我校在兰州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新生凭乘车卡免费乘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一次从家庭所在地到兰州的半价硬座火车票,费用自理。
    4.本入学须知未尽事宜和最新信息我们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请新生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5.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730030
    以上所述表格下载地址: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学生工作—表格下载,网址:http://dwzy.xbmu.edu.cn/yjsc/SiteFiles/Inner/page.aspx?s=1
    电话/传真:0931-2938299
    研究生处网址:http://dwzy.xbmu.edu.cn/yjsc/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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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3: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