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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度土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函〔2013〕273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和我市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市1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现予以公布。 详情请参见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http://www.ptrs.gov.cn/rsgb/20131021/2000001.aspx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