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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发放工作已结束,为方便未按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特安排补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领时间 2013年11月8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补领地点 贵阳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管理处(贵阳市观山湖区市政府大楼A区二楼224室) 联系电话:0851——7988058 三、领证须知 1.领取证书时必须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不得代领; 2.请申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领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领人自行负责。 贵阳市司法局 2013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