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7日至11月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教体局一楼活动室 二、受理程序: (一)考试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考试合格证》和材料袋 (二)交纳测试费200元(全日制普招师范类且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免交测试费)和领取材料袋 (三)持交费凭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内容填好、照片贴好,并且内容及照片与网报完全一致;否则,将不予接收材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B5纸,鉴定单位必须是二七区辖区内工作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身份证原件及一份B5纸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B5纸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一份B5纸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1)非师范类交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成人师范类人员交学籍表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7、一寸同底版彩色正面免冠近照3张(要求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申请表内侧左上角。) (四)核对网上申报信息 (五)领取《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说明》和《日程安排》 说明:(1)原件审验后,当场退回,所有复印件一律使用B5纸。 (2)体检表由教体局统一到医院领取。 第三张照片粘贴样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