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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包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评价试行办法》和我市2013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13年包头市非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分组和时间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我市非教师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我市范围内有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按照《包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分组和及时间安排表》所列时间,到西部党员培训中心南楼三楼会议室报到,按所属专业组参加面试答辩。 二、上午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请于7:00前报到,下午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请于13:00前报到,参评人员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其他证件无效,报到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笔记本电脑。 三、请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参评人员,以便参评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四、请参评人员认真核对按照《包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分组和及时间安排表》所列信息,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公务员局职称科反馈。 市公务员局职称科联系电话:5221911、5221912。 (西部党员培训中心地址:幸福南路天龙酒店向南100米,路西)。 附件:包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分组和时间安排表 包头市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