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宣城市郎溪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办法 |
内容 | 为使职称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竞争激励机制,我县从2012年起将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办法,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的任职条件和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办法采用百分制,评委会专家根据申报人员申报的材料,对照赋分标准,客观准确的为其赋分。分值作为评委会专家投票表决的直接依据。 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总分为100分,附加分15分。 一、基本条件(最高30分) 1、学历(最高25分) 专业对口或相近,本科及以上赋25分,大专23分,中专20分; 专业不对口,本科及以上赋20分,大专18分,中专16分。 2、计算机、继续教育(最高5分) 计算机考试合格赋2.5分,计算机免试赋2分,继续教育合格赋2.5分,继续教育免试赋2分。 二、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最高50分) 1、工作年限(最高10分) 以实际工作整年计算,每满一年赋1分(年度考核须合格,不合格者不计分);现在乡镇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每满一年另加1分。 2、专业工作经历(最高10分) 主持本单位及以上科研技术开发项目赋10分;参与本单位及以上科研技术开发项目一次赋5分。 3、工作业绩(最高30分) 工作总结篇幅完整,内容充实,有具体实绩,最高赋30分。 三、表彰及奖励(最高20分) 因专业工作获县级及以上表彰赋20分,受县级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级表彰赋10分,非专业性表彰折半赋分; 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赋5分; 企业内部表彰比照县级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级表彰赋分。 此项分值不累计,只计最高分。 四、附加分(最高15分) 1、在市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文章,视排名、篇幅情况赋10—15分; 2、市级及以上交流论文,视排名、篇幅情况赋5—10分; 提供技术报告2篇,根据其技术含量和水平高低、篇幅大小,赋0—10分。 此项分值不累计,只计最高分。 五、赋分运用 申报人员赋分情况是评委投票的直接依据,总分在71分及以上的申报者,视为能力水平较高、业绩较好,应当得到与会评委的充分肯定;总分在59分及以下的,应视为能力水平欠缺,业绩较少;总分在70-60分的,视为基本合格,专家可综合考虑申报人员具体工作和岗位情况进行投票表决,获2/3赞成票为通过。 申报人员通过后,将在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公示无异议的,由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文,制发证书。 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办法(试行)由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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