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试范围 凡申报工民建、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道路与桥梁工程、汽车工程、暖通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述专业助理级别的(不含统招定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时间 2013年12月6日下午 1:00—2:30 工民建、机构设计、建筑设计、 2013年12月7日上午 8:30—10: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汽车工程、暖通施工 三、考试地点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会议室(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四、考试内容 工民建、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施工等指定用书专业的考试内容请参见《关于201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鸡人社〔2013〕169号)文件,其它未指定用书专业的考试内容为从事本专业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业务能力。 五、考试规则 1、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 3、应考人员自行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考场内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考试期间通讯工具必须关机,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它材料,严禁从事一切考试舞弊行为。 5、考试结束时,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依次交卷,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 6、应考人员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7、考试成绩计算按鸡人保〔2012〕113号文件、鸡人社〔2013〕169号文件(请登陆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审”栏目查询)执行。 8、未能参加评审考试人员不予中级职称核准审批。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