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商务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国际商务师 |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
100分 |
60分 |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
业务外语 |
具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60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持有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以上合格证 |
外销员 |
外经贸综合业务 |
100分 |
60分 |
外经贸外语各语种笔试和口语两部分 |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7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相应级别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