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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辽宁省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于2014年1月3日网上正式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按网上查询成绩要求,正确填写你的姓名、身份证号、档案号或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查询。 合格标准: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总分的50%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涂或错填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