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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药学(非临床)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函〔2013〕389号)精神,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药学(非临床)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5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名单 蔡建华等2人成绩合格,取得相应药学(非临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林冬娥等10人成绩合格,取得相应药学(非临床)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4年1月15日 2013年度药学(非临床)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ptrs.gov.cn/rsgb/20140116/844500018.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