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阿克苏市、库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地直各有关单位人事科、职称办: 经自治区批准,下列人员取得教师系列相应专业正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6人) 根据新职称办〔2013〕131号文件下列6人自2013年10月15日起,取得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地区第一中学:阿布都克热木·伊迪日斯、喀哈尔·如孜 (二)地区第二中学:于朝智、员淑萍 (三)阿克苏市第三中学:杨开梅 (四)库车县第二中学:罗新莉 二、高职院校教师:中级(1人)、初级(2人) (一)根据新教人〔2013〕7号文件,以下1人自2012年10月12日起,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木叶塞尔·麦麦提 (二)根据新教人〔2013〕9号文件,以下2人自2012年12月18日起,取得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李海燕、韩晓枫 阿克苏地区职称办 2014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