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黄石市2014年事业单位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通知 |
内容 |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报送2014年度我省事业单位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控制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4〕10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市人才发展规划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要求,为适度调控事业单位人员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进一步优化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确保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现状,现将有关2014年度事业单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适度调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数量,营造宽松环境,吸引优秀人才,调动人员积极性,优化队伍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服务经济建设。 二、调控范围 凡是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进行适度调控。中央、省属在黄单位、企业、非国有经济组织和社会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在此调控范围。 三、调控原则 (一)申报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各部门、各单位按行业指导意见设岗后的空缺岗位数。 (二)申报人数原则上在2013年度申报控制数的基础上减少10%。 (三)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岗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晋升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须经市职改办批准,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 (四)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只控制申报总量,由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职改办具体分解到所属事业单位。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向市职改办统一报送《关于2014年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的报告》。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二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三是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四是2014年符合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及申报控制人数;五是申报控制数分解方案。 (二)市职改办对全市事业单位实行申报控制数和调控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职改办,负责辖区内所属事业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控制数和职数汇总,并及时将申报控制数报告、审批依据、花名册盖章后,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市职改办备案;市职改办依据各县(市)、区审查汇总结果进行总量控制后,由各县(市)区职改办具体分解到各单位。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控制数和职数调控,由各县(市)区职改办将相关材料报市职改办,审核完后集中报省职改办办理。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向基层一线倾斜的要求,确保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个申报职数。 市直各行业主管的事业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将基础数据汇总后,报市职改办审核,市职改办进行总量控制后,由主管部门具体分解到各单位。所有申报中级职数由市职改办统一调控,对于申报高级的职数以及转评、转报晋升高级职务的由市职改办审核后集中报省职改办办理。湖北理工学院、黄石职业技术学院的申报控制数和职数调控工作,直接由市职改办负责。 五、其他有关数据 为全面了解我市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技术人员队伍情况,请各县市区职改办一并填报《中小学教师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四)、《全市农村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五)。 (一)中小学教师人员情况 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统计本辖区范围内中、小学数量,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职称情况和聘任情况;市教育局负责市直高、中、初级职称情况和聘任情况。 (二)全市农村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统计本辖区范围内乡镇及卫生院总数,乡镇卫生院卫生专技人员总数,高、中、初级职称结构情况,年龄和学历情况。 六、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于3月1日前将《关于2014年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的报告》及相关表格报送市职改办,逾期不申报,将视为无申报职数需求,年内不再补报。 本文件和表格电子版可在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s12333.gov.cn)或黄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gov.cn)下载,报告和各项表格请一并报送电子版。 电子邮箱:hsrszc@163.com 联系电话:0714—6513182 联系人:杨生来 张银兰 黄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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