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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熊军等7位同志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批复﹝2013﹞1022号)文件精神,由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委员会考核并审议通过,经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确认,你公司邓建明同志具备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请予公布。 详情请参考:http://www.nprs.gov.cn/zcks/5007339.shtml 南平市职改领导小组 2014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