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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都市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内容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市级有关部门,外地各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我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1号)和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21日。
    (三)缴费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22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4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6月8日至6月11日。
    (六)考试时间:2014年6月14日至6月15日。
    二、考试科目
    6月14日
    上午0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5日
    上午09:00-11:00《地籍调查》
    下午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全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程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
    (一)报名注册。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网上报名。
    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老考生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新考生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要素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起止年限;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业务工作的所历单位、起止时间及主要工作内容)。
    (4)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处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69号15楼1520号,咨询电话:028-61889133、61889134。
    3.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复审合格的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缴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缴纳考试费62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三)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
    (四)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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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6: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