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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4年3月24日至4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领取地点: 毕节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 三、联系电话:0857—8223966。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不得代领。 2、由于工作、学习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延期领取。因延期领证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延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领取证书时,请事先约定领取时间,以便顺利领取证书。 毕节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