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2〕70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14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上海市会计学会(地址:中山西路2230号1号楼1315室)。 2.受理时间: 6月16日至6月27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5:00,节假日休息。 3.联系方式: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分机或上海市会计学会,联系电话:64386502。 二、报送资料注意事项 1.符合在本市参加评审的央企人员,其所在单位无相应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证书的,央企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财务规范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应按照要求整理并加盖公章,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受理机构统一报送; 3.报送材料时应提供申报人员有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高级会计师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查验完毕后交还申报人员; 4.提供申报人员近期二寸报名照片2张; 5.收费标准为评审费每人800元,受理费每人100元。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月26日 附件: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其他相关材料 易贤网温馨提示: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其他相关材料.doc》来源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30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