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位考生: 为便于考生有效快捷的申请补办各类专业、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年度补办证书的时间和所提交材料明确如下: 一、证书补办受理时间 每年5月份和11月份分两批受理。 二、个人提交相关材料 1、存档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 2、个人补发证书申请(情况说明); 3、单位证明; 4、补发专业技术(执、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 5、刊登“遗失证明”的市级以上报纸(遗失证明中必须含有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三项内容); 6、身份证复印件。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