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嘉兴市嘉善县职称初定说明 |
内容 | 一、职称初定条件及对应称职 1.中专、大专毕业生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2.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五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中级;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 7.专业不对口的,不能初定对应称职(经济中初级除外); 8、卫生系列(仅指医疗卫生单位,不包括药店、药厂)医、药、护、技4个专业实行全国统考,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也不允许初定; 9.非财经类中专以上毕业生从事相应经济专业工作的,可比专业对口的同层次学历毕业生延长1年初定专业技术资格; 10.从事本专业年限参考缴纳社保年限确定。 根据嘉兴市人事局嘉人专〔2007〕55号文件精神,在本县企业工作的中专以上毕业生,可提前一年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一式一份; 3.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工作以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7. 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 提交方式,在非公企业或事业单位(非编内)工作的,先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县人才引进条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委托管理后,再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审定后提交;事业单位(编内)和国有企业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审定后提交。 9. 学历认证。对于2002年(含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注:只取得国内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http://www.cdgdc.edu.cn/cn/)。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开展中专学历认证的省份,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程序 1. 初定中级资格人员:通过网上申报平台(http://122.225.3.250/)进行材料的上报。申报人员需登陆“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点击进入“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待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出带有水印的《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附申报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2. 初定初级资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初审并汇总后报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非公企业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初审后报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我县将于2015年1月开始启用网上申报系统) 四、申报时间、地点 每月20日前上报至嘉善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嘉善县谈公北路135号)。 五、办理程序 1.经县职改办审定,合格后发文公布,并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公布通过名单; 2.发放相应的资格证书。 所需表格均可在嘉善人事人才网表格下载栏中的职称系列表格里找到。 咨询电话:0573-84126237。 嘉善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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