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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社局、司法局,市天依公证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司法厅《关于报送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司通〔2014〕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部署,认真做好材料报审工作。 各市(区)对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要认真把关,所有申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包括本系统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和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申报中级职称四门以上,申报高级职称五门以上)并取得合格证。 申报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请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送;申报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请于2014年5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可到泰州司法行政网队伍建设板块中的职称评审栏下载。 地点:泰州市司法局政治处(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 联系人:常茂 电话:86197880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司法局 201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