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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职改办[2014]14号 关于莫红玉等14名同志确认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省职改办《关于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确认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鄂职改办[1990]1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莫红玉等14名同志具备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名单附后)。由所在单位按鄂职改办[1987]24号文件规定,办理评聘(任命)手续。 通山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tsldj.hb.cn/News/Show.asp?id=812 小学一级教师(10人): 莫红玉 黄碧华 郭娜花 杨素娟 蒋金花 钟秀环 张 琳 巫晓敏 巫小青 杨 燕 助理工程师(3人): 吴 峰 陈四军 成文元 助理农艺师(1人): 徐 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