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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京市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6日、7日,共两天时间。
    9月6日上午8:30-11:00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00-3:30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4:30-7:00价格政策法规
    9月7日上午9:00-11:30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4:30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价格鉴证师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五、报名工作
    (一)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4年6月15日—21日,报名网址:zg.cpta.com.cn。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4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1、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凡新报考者(包括报名表上无档案号的老考生),需于2014年6月23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南京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108室南京市职称评介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将报名材料送至一楼33号窗口,只有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才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6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盖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四)对于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资格审核。
    报考者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10元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33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9月1日-9月5日期间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5)83338063。
    八、联系电话
    报考资格咨询:68788219(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审查)
    考务咨询电话:83151200(网络操作、照片审核)
    网上报名由此进入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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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1: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