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宿迁市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内容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52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物价局共同负责,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物价局共同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 一、考试时间 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6日、7日两天。考区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价格鉴证师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五、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4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请注意,网上报名后先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完成。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报名完成后即可进行网址支付,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至6月21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20日至6月22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5日至6月26日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请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市考试中心鉴定中心一楼大厅(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9月1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5)83338063。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其它 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301。政策咨询电话:12333,0527-84359049。 二○一四年六月 日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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